北京新機場南航基地第一標段機務維修設施項目
需方:北京市設備安裝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無縫不銹鋼管貨物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本合同項下貨物將用于北京新機場南航基地第一標段機務維修設施項目 工程,工程概況如下:
1.1 工程地址:北京大興區榆垡鎮、禮賢鎮和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之間,北京新機場工程紅線范圍內;
1.2 工程建設方: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1.3 工程總承包方:北京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第二條 貨物明細
2.1 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合理的損耗由乙方承擔)、單價、合計金額等內容詳細見本合同附件(《不銹鋼無縫鋼管產品清單》)。
2.2 本合同所供應之貨物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2.2.1 所有的設備、材料、構備件、配件及質量保修內需要的正常替換的零配件等;
2.2.2 材料設備供應及相關服務;
2.2.3 符合供應合同及工程規范說明內的要求及測試、運作、檢查及一切有關中國法規、技術性和非技術性的要求;
2.2.4 提供24個月免費保養及正常的和緊急的維修;
2.2.5 圖紙及工程規范中所要求的其它事項;
2.2.6 乙方應做好貨物的安裝、指導、監督、協調等工作。
第三條 合同價款
3.1 本合同價款由以下部分組成:
3.1.1 全部貨物(包括附料、配件、備件工具等)本身費用;
3.1.2 貨物包裝費用;
3.1.3 貨物運抵工地現場的全部運輸和保險費用;
3.1.4 貨物運抵工地后的卸車和搬運費用;
3.1.5 貨物進行安裝調試以及安裝完成后的一切試驗所需的費用;
3.1.6 貨物涉及的任何專利物品、程序或發明的專利權使用費;
3.1.7 本合同項下的清單報價為含稅價(含增值稅、關稅等各項稅費)。
3.2 本合同總價款共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3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除本合同另有特殊約定外,上述合同總價款已經包括貨物生產前準備、生產、包裝、運輸至甲方工地(包括一切運費)、保護、裝卸、存儲、成品保護、安裝所需輔材、調試、各項實驗檢驗費、保險費、驗收費、勞;、安全措施、技術指導支持、使用培訓、質保期服務、乙方內部管理費、合同履行期間原材料上漲的費用以及與貨物有關的特殊要求等可能產生的所有成本和費用。在合同執行期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以上報價不論任何情況均不予調整。
第四條 付款時間和方式
4.1 本合同預付款為合同總價款的 20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 日內支付。
4.2 貨物全部運至工地并安裝調試完畢后,在甲方按照監理程序向工程建設方/工程總承包方/監理申報工程款的申請獲得批準并支付后的次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甲方獲得的工程款項中所包含乙方貨物價款部分的 70 %。
4.3 在本工程竣工,甲方與工程建設方或總包方竣工結算完畢且甲方在收到全部結算工程款后,甲方按照收到的工程款(含貨款)占全部結算款的比例來支付乙方剩余貨款,但甲方的累計付款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的 95 %。
4.4 剩余的 5 %貨款作為乙方提供貨物和服務的質保金。該款在質保期屆滿并在甲方收到工程建設方或工程總承包方的全部或剩余工程款后的30日內無息支付給乙方。
4.5 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應以下列第 ② 種方式進行:①匯兌(信匯或電匯)、②票據(支票或匯票)、③現金。
4.6 付款地為甲方營業地。
4.7 乙方指定其員工 為乙方從甲方領取本合同款項的唯一有權代理人,當該代理人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4.8 乙方在要求甲方支付貨款前應當向甲方提出申請:
4.8.1 乙方申請付款的同時,應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提供稅務機關核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供甲方查驗,以證明發票的真偽。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并順延付款時間。因乙方開具的發票不規范、不合法或涉嫌虛開發票引起稅務問題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開具發票,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4.8.2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向甲方開具可以抵扣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因乙方開具發票不及時給甲方造成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發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4.8.3 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必須確保發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實,相關材料品目、價款等內容與本合同相一致。因發票票面信息有誤導致發票不能抵扣稅款或者被認定為虛開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4.8.4 乙方收取價外費用的,需依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必要時,甲方可以協助乙方提供開票所需資料。
第五條 交貨時間和地點
5.1 本合同貨物交付地點和相關服務的履行地為本合同第1.2款規定的工程地點。
5.2 本合同項下全部貨物交付必須在 2018 年 4 月 日前完成;安裝調試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乙方必須在上述時間內將全部貨物運至工地內甲方指定的地點,貨物安裝以前(檢測、復檢、復檢材料等)的一切風險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甲方指定其員工 代表甲方接收乙方貨物,并根據合同清單核對乙方貨物的清單、數量、規格、型號逐一核準后簽認,乙方提供的單據上不得包含貨物的價格,甲方的任何代表對貨物價款均無簽認權。
第六條 貨款的結算方式
6.1 在本合同價款及貨物清單數量范圍內,甲方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及甲方書面授權代理人簽認的實際收貨數量進行結算。
6.2 如果乙方實際送貨的數量或規格超出了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或規格,就超出本合同約定數量或規格的貨物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條款另行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并加蓋與本合同相同的甲方公章方為有效。如甲乙雙方未就超出部分的貨物未簽訂正式的貨物買賣合同,該超出部分的貨物在本合同內有價格的按本合同價格下浮10%計價,在本合同內無價格的按甲方收貨時的市場價格下浮10%計價。
6.3 如果乙方實際送貨的數量少于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按實際收貨的數量與乙方進行結算,貨物的單價按雙方合同約定的單價執行。乙方放棄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賠的權利。
6.4 甲方已接受乙方貨物后又退貨的,乙方應當在與甲方結算時扣除退貨部分的價值。乙方放棄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賠的權利。
第七條 貨物的保管
7.1 貨物由乙方負責運輸到甲方在項目現場指定的存放地點(含交貨地點至存放地點,以及存放地點至施工地點的運輸),驗收完畢后至安裝前,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貨物的毀損、滅失等風險均由乙方承擔。上述風險發生后,乙方應立即予以更換或補足,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未及時更換或補足導致貨物無法按規定的時間安裝的,視為乙方延期交貨,乙方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7.2 乙方應負責貨物的調試、試運行、使用設備的培訓等工作,直至該設備能夠正常運轉且驗收合格。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還應參與與建設方/總承包方、監理等的協調工作。
7.3 貨物驗收完畢后,乙方應負責將全部貨物運送至甲方提供的存放地點進行妥善安置。乙方應自行設置用于保管貨物所需的一切必要的遮蓋、圍擋、安全措施和警示標志等設施并負責維護及安全保衛工作。在設置和拆除上述設施的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本工程的施工管理規定和施工組織方案,并服從甲方及施工總包單位的現場指揮。
第八條 質量標準和質量保證
8.1 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和服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相關專業的安全和質量標準,同時還應符合設計圖紙的要求以及乙方所提供的投標書、技術資料、產品說明的規定。對于甲方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門有準用檢查要求的產品,乙方保證已經通過當地政府部門的準用檢查,并獲得了當地頒發的準許使用證明。如乙方提供樣品的,貨物的質量標準應不低于其所提供的樣品。上述標準、樣品、文字資料中的質量標準如有不一致的,以其中質量要求最嚴格的為準。
8.2 本合同項下貨物質保期自本合同全部貨物到貨、安裝并且全部調試合格并經甲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算,質保期為 24 個月。
8.3 在質保期內,甲方擁有獲得保修服務的權利,乙方應保證貨物在質保期內運轉或使用良好,乙方應對貨物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并免費進行維修。但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人的故意損壞或丟失的除外。
8.4 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免費更換所有存在缺陷或損壞的貨物或其零部件,更換的貨物或其零部件的質量保證期仍為 24 月,該質保期自更換完成且經甲方或最終用戶書面認可之日開始計算;對于隱蔽性的、不易發覺的缺陷,即使質保期已過,仍由乙方免費進行維修或更換,并賠償甲方或第三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8.5 乙方應當免費對甲方或者設備、材料的最終用戶進行技術培訓、指導。
第九條 驗收、檢驗和試驗
9.1 甲乙雙方約定,驗收按照以下步驟分別進行:
9.1.1 貨物到貨時,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送貨清單對貨物的包裝外觀、數量進行檢驗。如貨物的數量及包裝外觀上標明的品名、規格、型號與合同約定相符,甲方予以簽字確認, 但甲方的簽字并不代表對乙方提供的任何貨物質量的認可;如在上述交貨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提供的任何貨物的品名、規格、型號或數量與本合同的約定有不符之處或任何貨物的外觀存在破損,甲方有權退回貨物并向乙方提出索賠。
9.1.2 開箱檢驗時,甲方、乙方應當共同到場,以檢驗貨物的外表和外觀是否符合要求,必須具備的說明書、操作手冊、保修單、合格證、檢測報告等文件是否齊全,是否符合一式 4 份的要求,如果沒有異議,甲方予以簽字確認,但甲方的簽字并不代表對乙方提供的任何貨物質量的認可;如果有異議,乙方代表應在開箱單上注明并簽字,甲方有權退回貨物并向乙方提出索賠。
9.1.3 貨物必須進行運行調試。運行調試是否合格以工程建設單位或現場監理工程師簽認的文件為準。
9.1.4 如監理、甲方、工程建設方和有行政管理權的單位中任何一方拒絕接受乙方所提供的設備、產品、材料,無論是否進行過上述驗收任何步驟,甲方都有權隨時退貨,同時有權在應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扣除退貨部分的金額。
9.2 試驗
9.2.1 乙方應按合同文件的要求進行安裝完成后的一切試驗。
9.2.2 除本條第1款已有規定的試驗外,工程建設方或總承包方亦可發出指令,要求乙方對貨物(不論已安裝與否)進行附加試驗,而有關費用(包括事后修補費用)由建設方或總承包方承擔。如果該檢查或試驗證明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則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事后修補費用及對其他工程引致的修改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關于乙方責任的特別約定
10.1 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前向甲方提供乙方產品的詳細資料,包括產品性能介紹、檢驗報告、圖片資料等。
10.2 乙方應提供施工的現場指導、施工驗收等技術支持工作,保證在正常的施工條件下,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能一次通過所有相關部門的驗收。
10.3 乙方應約束乙方授權代理機構或代理人的行為,確保乙方授權代理機構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履行義務。
10.4 乙方應確保在甲方工程所在區域有適量的備貨,滿足甲方少量補貨的需要。
10.5 對于在乙方經營范圍內而本合同中沒有規定或未確定價格的材料,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最優惠的市場價格。
10.6 乙方應接受甲方考察人員的參觀考察,并及時向甲方推薦乙方的新產品、新技術。
10.7 如果乙方及乙方授權代理機構或代理人聯系方式變動,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對乙方授權代理機構或代理人的一切行為均承擔無條件的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關于付款的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均認可建筑工程及房地產業拖欠工程款和貨款嚴重,且有停工、緩建事件發生;同時雙方認可如果甲方未能從工程建設方或工程總承包方獲得工程款項,甲方也難以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貨款。對此,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已經全部預料并做如下特別約定:
11.1 乙方知曉并理解甲方資金支付有一定的困難,乙方自愿承擔一定的資金壓力,因此乙方承諾當工程建設方或工程總承包方拖欠甲方相應工程款項時,甲方有權延付乙方相同比例的本合同相應款項,且不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在從工程建設方或工程總承包方處收取相應工程款后5日內將相同比例的合同相應款項支付給乙方。
11.2 當工程發生停工、緩建時,此期間內本合同到期款項停止支付;工程復工后,本合同停止支付的款項恢復支付,但甲方仍有權執行本條上一款的規定。
11.3 如果甲方在付款前存在逾期付款的情況,但乙方接受了甲方支付的合同款項的,視為甲方就已付款部分不存在逾期付款的違約行為。
11.4 甲方與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簽訂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文件,該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文件中如果沒有涉及逾期付款責任的,視為乙方放棄要求甲方承擔該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文件簽訂前所發生的逾期付款責任。
11.5 如果乙方未按本條的約定向甲方開具正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支付貨款并且不視為甲方違約。直至乙方向甲方開具正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5日內,甲方再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
11.6 本合同第四條中的約定與第十一條的約定發生抵觸的,以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為準。
11.7 在甲方依據本條的約定停止或延期支付乙方貨款期間,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
11.8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委托 公司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十二條 關于合同變更及合同履行中文件簽署的特別約定
12.1 改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型號、規格、變更合同價款或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雙方應訂立正式的書面的補充協議或新的合同,該補充協議或新的合同必須加蓋與本合同完全相同的甲方公章才生效。
12.2 關于甲方在合同履行中文件的簽署,僅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及甲方書面授權(需加蓋甲方公章)的人員簽署有效,非書面授權人員簽署無效,乙方單方向甲方出具的價格表或報價單無效。甲方授權人員簽署的文件涉及到貨物價款、型號、規格與本合同不一致并且沒有加蓋與本合同完全相同的甲方公章的,須經甲方加蓋公章的書面追認后才有效,否則該文件無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合同義務或未依本合同約定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的,即構成違約。除本合同已經在相應條款中列明的違約責任外,一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以下規定執行,此外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3.2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自構成逾期付款之日起,每個日歷天應按本合同已到期未付款項總額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該違約金的累計數額不能超過本合同已到期未付款項總額的 1 %。
13.3 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缺少有關質量證明文件的,甲方有權拒收并要求乙方立即給予更換,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應在 個日歷天內更換完畢,且每日按合同總價款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如乙方未能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更換完畢,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13.4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在交貨期限內交貨或進行安裝調試的,應自交貨期屆滿之日起,每逾期1個日歷天按與逾期交貨部分相對應的合同價款部分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由乙方賠償。
13.5 乙方提供的貨物或安裝調試等服務未通過相關方驗收,乙方應當及時修理或返工,完工期限不順延。如果乙方未按時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果乙方逾期超過 日,或乙方的違約行為影響了甲方工程進度,造成工期延期,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由乙方賠償。
13.6 在保修期內,如乙方未按甲方或使用人的通知及時保修,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另行賠償。
13.7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 的比例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13.8 如果乙方向甲方開具虛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無論乙方向甲方開具的是一張還是多張虛假發票,也無論每張虛假發票的金額是多少,均視為乙方根本違約,乙方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不免除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開具正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責任。
13.9 若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須向甲方支付任何違約金或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時,甲方均有權在其應付的合同價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第十四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即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條款
15.1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識產權。乙方若觸犯或涉嫌觸犯任何物品、程序或發明的專利權,使甲方遭到專利權人索賠而導致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賠償金額、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額賠償甲方的損失。
15.2 鑒于甲方已經取得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認證證書,乙方在貨物生產、運輸、卸車等環節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之要求。避免污染物的超標排放和噪聲污染的產生,對供應的貨物所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棄物和包裝物,乙方須根據甲方的要求,分期分批進行回收,全力配合甲方做好此方面的工作。
15.3 本合同禁止債權轉讓。
15.4 本合同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 |
乙方(蓋章簽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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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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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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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約 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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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約 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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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縫不銹鋼管生產廠家:浙江益鴻不銹鋼管道裝備有限公司,專注高品質不銹鋼管制造。發表于:2018-07-17 16:22:45